湖南法治報訊(全媒體記者 伏志勇 通訊員 楊永 李志偉)歲末在即,為打好年底結案“攻堅戰”,全面貫徹落實“百日執行攻堅”行動要求,12月24日,株洲荷塘法院聚焦質效指標,執行局及法警大隊干警同頻共振同向發力,以真抓實干、勇于爭先的精氣神,集中開展執行行動。
釋法析理,善意執行促履付
根據荷塘區勞動仲裁委裁決,被執行人某服裝經營者唐某應支付申請人譚某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4萬元。該案進入執行后,被執行人以各種理由拖延履行生效文書,考慮到經營者經營困難,期間多次聯系雙方協商支付,但均未成功。
為民解“薪”愁,執行干警雷霆出擊,輾轉多地找到唐某,拘傳到位后,向其闡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法院將采取拘留強制執行措施。在承辦法官耐心細致的釋法說理下,唐某認識到拒不執行將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嚴重后果,當場支付全部所欠的勞動工資,案件圓滿執行完畢。
拘傳震懾,柔性執法促和解
申請執行人韓某與被執行人湯某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組織雙方調解,確認湯某應向韓某支付合伙本金15萬元。進入執行后,執行干警向湯某送達了執行裁定書等文書,但被執行人仍未履行。近日,申請執行人韓某請求法院依法對湯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沒想到周日晚上你們也不休息啊!”看到出警的執行干警,湯某感到十分驚訝。承辦法官將被執行人拘傳至拘留所后,懾于法律威嚴,湯某當即愿意分期履行,并與韓某達成和解,同時湯某之子承諾作為擔保人,一起償還該筆款項,于2024年12月25日償還3萬元,剩余款項每年還款5萬元,直到還清為止。
拒償債務,連夜拘留施懲戒
根據生效調解,被執行人劉某應向申請執行人邵某、龍某支付房屋租金14萬元。該案進入執行,經承辦法官多次溝通后,被執行人劉某依然無積極償還意愿,抱著“躺平”的心態,法院遂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執行干警依法將被執行人劉某傳喚后,再次向其釋明法理、耐心勸說,被執行人劉某仍不理會,聲稱手里沒錢、無法償還債務,且態度囂張。鑒于劉某拒不履行的行為,為維護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嚴厲打擊拒執行為,荷塘法院依法對劉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
此次“冬日亮劍”執行攻堅行動,從14:30整隊出發,直至23:30全部歸隊。荷塘法院同時派出6個執行小組,前往32個被執行人住所地,共拘傳17人,拘留10人,執行完畢3件,涉及執行標的額225萬元,當場執行到位金額23.7萬元,促成執行和解5件。接下來,荷塘法院將持續探索化解執行難的新方法、新途徑,加大執行力度,增強強制執行威懾力,全面提升執行工作的質效,全力兌現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以實際行動詮釋司法為民、助力法治建設。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